今年是邓小平为《党史博采》题写刊名30周年,也是《党史博采》创刊30周年。30年一路艰辛,30年风雨兼程,30年砥砺奋进。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今天,我们更加怀念和崇奉世纪伟人、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而30年前小平同志亲笔为《党史博采》题写刊名的一幕,至今仍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后,为适应新形势,加强党史宣传阵地的建设,拓宽展示、交流党史工作的窗口,中共河北省委党史资料编审委员会(后改名为省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在原以赠送为主的内部“党史通讯”基础上,创办全省范围公开发行的党史刊物。经发动全室酝酿,刊物定名为《党史博采》。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党史博采》试刊号、创刊号于1988年四五月间相继与读者见面。
《党史博采》试刊号、创刊号与读者见面后,社会反响很好,一些曾在河北战斗、工作过的老领导杨成武、吕正操、孙毅、李运昌和邢崇智、解峰、李文珊、胡开明、徐纯性等省领导相继应约为《党史博采》创刊题词志贺。兄弟省市党史部门及同行也都纷纷致电致函祝贺《党史博采》创刊。
领导、同行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与鼓励,增强了我们办好这个刊物的信心,也使我们萌发出请党和国家领导人题写刊名的念头。议论中,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曾在晋冀鲁豫长期战斗、工作、生活,对河北人民有着深厚感情的邓小平同志。于是,我们给小平同志写了一封请求题写刊名的信。
信写好以后,我们将信和《党史博采》杂志试刊号一式两份装入一个牛皮大信封里。委主任兼《党史博采》总编高恒带着这封信亲自到北京,并通过时任河北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赵兴杰找到了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孙勇等同志。当高恒主任说明这次进京的意图后,孙副局长亲切地说:“我曾经在河北战斗、工作过,对河北有深厚的感情。你们立意高远,想法很好。我将不负重托,一定帮你们把这件好事办好!”信一托交,我们就热切地期盼着……没料想不到一个月,就收到小平同志亲笔为我们题写的刊名。
那是 1988年5月15日,这一天,春光明媚。上午,省委办公厅机要室通知我委派人去取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来的机要信函。听到这一消息的同志不约而同地聚集到高恒主任的办公室等候着-----不大一会儿,机要员气喘嘘嘘地回来了。当她将信函呈给高主任打开后,同志们惊喜地见到小平同志亲笔为我们题写的“党史博采”四个遒劲有力、错落有致的大字,顿时欢呼雀跃。大家从内心感谢小平同志对河北党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既为之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
邓小平于百忙之中欣然命笔,为一个省级刊物题写刊名,这在河北众多报刊中,在全国省级党史刊物中也是仅此一家。在学习座谈中,同志们说,小平同志亲笔为《党史博采》题写刊名,体现了他老人家对河北人民的深厚感情,对党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于是,我们立即将这一喜讯报告省委。省委书记邢崇智5月25日批示:“应尽最大努力把刊物办得好上加好。”
邓小平为《党史博采》题写刊名,省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喜讯不胫而走,《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相继作了新闻专题报道。
同年8月,《党史博采》第4期,正式启用小平同志题写的刊名。经精心策划,这期杂志刊名新颖、栏目精当、图文并茂、好文荟萃,给人耳目一新之感。同年11月《党史博采》第8期正式启用国内统一刊号。刊物随之由内部发行变为国内外公开发行。
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与支持,有力地培育着《党史博采》这棵史林幼苗的茁壮成长。全省党史工作者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党史工作而欣慰,为有这么一个窗口和阵地而自豪。省委党史研究室历任领导,把办好《党史博采》作为一项历史责任,始终关心呵护着杂志的发展。几代博采人,以此为动力,30年来始终坚持基调鲜明的正确导向,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办刊宗旨和“贴近生活,服务现实”的办刊方针,保持生动可读、真实可信、考究可用、珍贵可存、鲜活可传的办刊特色,寓教于史,寓鉴于文,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克服了种种困难,顽强地挺立潮头,坚守了一块党的舆论宣传阵地,受到读者的深深喜爱。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新媒体的异军突起,《党史博采》在坚持“党媒姓党”,努力提高办刊质量的同时,不断探索媒体融合背景下的生存和发展之路,逐步构建起了“与时俱进,多维宣传”的新格局。一方面,继续秉持“内容为王,策划为先”的编辑思路,牢牢坚守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坚持做正确舆论的引导者、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者、优质内容的提供者,成为党史期刊创新领跑者,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思维和新的传播平台,提出“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发挥优势,弯道超车”的融媒体发展新思路,在新媒体领域取得骄人成绩,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值此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邓小平同志为《党史博采》杂志题写刊名30周年之际,我们深知高质量办好《党史博采》,不负伟人重托,是对他老人家的最好纪念。
最新一期《党史博采》杂志封面
内容提供 | 高恒、李碧山、王泽华等
编辑|焦策
责编|岳雪侠
编审|胡振江